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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真諦。
 
今天是言論自由日,32年前鄭南榕先生為了 #爭取百分之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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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真諦。
 
今天是言論自由日,32年前鄭南榕先生為了 #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而引火自焚,對抗當時的威權體制。
 
時至今日,台灣已是一個民主自由逐漸落實的社會,言論自由也不再是為了對抗威權,而是民主體制的一種展現。
 
然而,隨著網路社群媒體愈趨發達,有愈來愈多的不實言論被快速地傳播,甚至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不禁讓人反省這樣的言論自由跟當時鄭南榕先生所追求的價值是否相違背?
 
藉這個機會,我想跟大家分享一篇由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許家馨所撰寫的文章,一起探究言論自由的界線和在現今社會所代表的意義。(感謝PanSci 科學新聞網的整理)
 
言論自由不等於亂說話,但它的界線在哪裡?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66714
 
以下節錄文章中我覺得發人深省的段落:
 
【思想與言論自由更深層的價值,是守護民主社會】
 
當然,個人或團體的名譽,並不是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唯一紅線。在討論言論/新聞自由本質的時候,背後應該有更高層次的價值,從人類倫理、民主政治、社會生活等層面出發。
 
「 1990 年代的時候,討論言論自由的角度大多是要儘量開放,因為那時候的時空背景,『解除威權遺緒』還是一個主流思潮,社會需要打開出版和評論上的枷鎖,」許家馨說,「但到了近年,民主自由逐漸落實,環境已經不再是對威權體制的衝撞,而是藍綠對立。在這種高度對抗、激化的政治氛圍下,看待言論市場的態度也該有相應調整。」
 
要推倒一棵樹,你只需要往一個方向猛推就好;但現在,我們要做的是種一棵樹,需要不同的力量。這棵樹就是我們的民主體制。
 
根據林子儀大法官的觀點,「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是來自於人類對於「自我實現」的需求。在對抗威權的年代,這樣的理論可以為民主化運動提供很多的養分。但許家馨認為,在民主慢慢落實後,這理論需要適當修正。為了避免濫用,「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更多相對應的「民主功能」或「社會責任」,才能夠維護民主自由體制的品質。
 
在民主理論典範中的「審議民主」,就是強調在「公共領域」中的各種公民意見,經過審議的過程去蕪存菁,讓好的意見影響政治決策,維護民主的品質。社會需要有一群人、或一個場域,有足夠活躍的言論空間,以超越黨派的角度,來思考公共議題,既可由上而下宣達政策、也能由下而上反映民意,對於政府進行監督、以及意見的討論辯證。
...
在衝突對立的社會中,許多人都喜歡窩在舒適的同溫層裡。但許家馨認為,「在學界和肩負社會責任的菁英機構裡面,必須要有走出同溫層的自覺,進行 open-minded 的對話,才能帶動整個社會的言論和思潮。」這是他對於自己、以及所有以知識份子自居的人,最誠懇剴切的期許。
 
#鄭南榕 #Nylon #言論自由日
#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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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竹市第十屆市議員。紐約州立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致力於【監督市政,整頓交通】。專業肯拚,但不失對人的溫柔;熱愛台灣,努力讓社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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